【落实农村精神文明的分工方案】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乡村社会风气、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地见效,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分工方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
二、责任分工
1. 党委政府牵头抓总
党委政府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和监督检查。乡镇党委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和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意识。
3. 文化和体育部门推动文化振兴
文化和体育部门要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读书会、体育竞赛等,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鼓励和支持乡村文化能人、民间艺人发挥作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4. 教育部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同时,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法治教育等活动,提高村民文明素养和法治意识。
5. 农业农村部门推动环境整治
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治理垃圾污水、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农村环境,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基础。
6. 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主体作用
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志愿服务、评选文明家庭等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 注重典型示范
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奖励、宣传推广等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村庄和群众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
四、总结提升
定期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提质增效,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