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印章作为单位或组织的重要标识,承载着法律效力和行政职能,在日常运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印章的使用、保管与管理,确保其合法、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与用途
根据实际需要,印章分为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等类型。各类印章分别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公章主要用于对外正式文件的签署;财务章用于财务相关凭证及票据;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合同文本;法人名章则用于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事项。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相应印章,不得混用或滥用。
二、印章的刻制与备案
印章的刻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刻制完成后,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并将印模存档备查。严禁私自刻制、伪造或仿制印章,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实行“专人专管、专柜存放”制度。保管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确保印章的安全。使用印章前,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杜绝“先用章、后审批”的行为。
四、印章的交接与变更
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或移交印章时,应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新任保管人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印章的注销与销毁
当印章因机构撤销、名称变更或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注销或销毁。销毁过程应在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被非法利用。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如擅自使用印章、丢失印章、未按规定审批使用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印章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印章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