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青少年艺术教育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山东省教育厅于2011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考试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更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本次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包括各地市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以及部分中小学和高等院校,他们在考试组织、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一批热爱艺术教育、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也受到表彰,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为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表彰不仅是对过去一年艺术教育成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教育工作者投身到艺术教育事业中来。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教学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推动我省艺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2011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