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水平,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各地要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控林地转用审批流程,确保林地资源不被非法占用或破坏。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监管力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结合全省林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步伐,推广乡土树种种植,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碳汇能力。鼓励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三、加强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筑牢安全防线
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力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保障森林健康稳定。
四、深化林业改革,激发绿色发展活力
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地流转机制,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护林巡山等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局面。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福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林业厅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