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XXX(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XXX(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研究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
3. 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4. 对各区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要求
1.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小组工作。
2.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3.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希望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为建设美丽徐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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