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室的正常使用和长久维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与时间
1. 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党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会议以及党内交流活动。
2. 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预约
1. 使用前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党员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2. 遵循先申请先使用的原则,如遇冲突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三、设施管理
1. 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垃圾,归还原位。
3. 不得在室内吸烟、用餐,保持环境整洁。
四、安全责任
1. 使用期间注意用电安全,离开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 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活动室。
五、其他事项
1. 参加活动人员应遵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使用权。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全体党员同志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党员之家。
(注: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