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2019博士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重庆大学于2019年继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本章程旨在明确招生政策、程序及要求,为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
一、招生原则
重庆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透明化。学校注重考察申请者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以及综合素质,力求招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度,重庆大学在多个学科领域开放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门类。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详见各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三、报名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硕士学位(应届生可凭预计毕业证明报名),并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或其他同等水平的语言测试。此外,还需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以及推荐信等材料。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主要测试基础理论知识;复试则侧重于综合能力评估,包括面试、学术报告等形式。最终录取结果将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
五、奖学金与资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投身科研事业,重庆大学设立了丰厚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申请助研岗位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得额外收入。
六、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重庆大学官方网站或直接联系相关院系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重庆大学始终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教育平台,欢迎广大优秀学子加入我们,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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