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资金。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 公司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范围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具体提取比例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确定,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各级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每笔资金的用途、金额及审批流程,以备核查。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于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条 对于因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通过上述规定的实施,旨在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