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内儿童的饮食安全,预防因食物引起的群体性健康问题,特制定本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留样的操作流程,保障食品质量与卫生标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一、留样范围
所有由幼儿园食堂制作并供应给儿童食用的食物均需进行留样,包括但不限于主食、副食、汤类等。特殊膳食(如过敏儿童专用餐)也必须严格遵循此规定。
二、留样容器及设备
1. 留样容器应选用无毒、清洁且密封良好的材质制成,并保持干燥状态备用;
2. 每个留样容器需标注清晰的时间、日期以及菜品名称;
3. 设立专门的冷藏设施用于存放留样食品,温度控制在0℃至4℃之间。
三、留样数量
每种菜品至少保留125克作为样本,并存放在指定位置直至保存期限结束。超过规定时间未发生异常情况后方可处理掉。
四、记录管理
每次完成食品留样后,管理人员需填写详细的记录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 菜品名称;
- 制作时间;
- 留样时间;
- 负责人签字。
五、检查与监督
定期对留样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在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让每一位小朋友都能吃得放心、玩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