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活动而形成的应收未收款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应收账款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工作,及时掌握客户信用状况,合理控制赊销额度,确保货款按时回收。
第六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三章 客户信用管理
第七条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必须对其资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历史交易记录等信息。
第八条 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将客户分为不同信用等级,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赊销政策。对于资信较差的客户,应采取更为严格的赊销条件或拒绝与其合作。
第九条 定期更新客户信用档案,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以反映其最新的资信状况。
第四章 应收账款监控
第十条 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金额、期限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 每月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逾期账款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管理层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及时向客户发出催款通知,并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第五章 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所有销售合同均经过严格审核,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导致争议。
第十四条 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合理控制应收账款总额,防止因过度放宽信用条件而导致的资金占用增加。
第十五条 定期开展应收账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点,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损失发生概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完善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本办法的基本原则。
以上就是《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暂行》的主要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