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的秩序,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包括人员配备、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标准。同时,《细则》强调了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如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等,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细则》还特别指出,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确保各项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罚款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方式。
通过实施该《细则》,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环境,促进全省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